流浪地球票房超四十亿,为何三体却至今“难产”?
《流浪地球》票房已超40亿元人民币,目前正在冲击50亿元;宁浩执导的《疯狂的外星人》票房也已突破21亿元人民币。
而这背后的最大功臣之一,可能要归功于为这两部电影提供了小说原著的科幻小说作家“大刘”刘慈欣。
刘慈欣应该称得上是当下中国最著名的科幻小说作家了,他陆续出版了多部科幻小说,还在2015年凭借代表作长篇科幻小说《三体》获得了有“科幻界诺贝尔奖”之称的第73届雨果奖最佳长篇小说奖。
仅仅是两篇短篇小说就带来了如此惊人的票房成绩,人们不禁好奇,《三体》电影拍出来会是什么效果?
1、三体为何难产?
实际上,刘慈欣最重磅的作品《三体》系列的IP开发早在十年前就已开始,只是命途多舛,至今“难产”。
据报道,早在2009年,刘慈欣就接触到了有意购买《三体》版权的相关人士。网上一度谣传当时刘慈欣以10万元的超低价格卖出《三体》版权,但后来刘慈欣也予以否认。
尽管不清楚大刘具体以多少钱卖出了《三体》的版权,但以十年前的市场情况推测,当年卖出的价格应该并不高。
而目前可以确定的是,《三体》的影视化版权几经辗转,最终到了上海游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游族影业”)手中。游族影业此前还公开发布声明称其为《三体》系列小说全球影视剧改编权等权利的唯一所有人,有权进行影视剧改编及衍生品开发。
实际上,2014年,游族影业就宣布了开启《三体》项目,号称要拍摄电影六部曲,但原定于2016年上映的第一部电影却“跳票”至今,离成功上映尚遥遥无期。
不得不说,作为大刘诸多作品最具有商业价值的超级IP,《三体》的IP开发不管是从大刘版权收入的角度,还是从影视化进度和成绩的角度,都非常不理想。
从项目本身的角度而言,导致目前难产的状况,主要原因是复杂影视项目本身包含的诸多不确定性和因此而来的巨大风险。
读过原著的人应该都知道,《三体》系列恢弘壮阔的世界观开发起来相当有难度,轻易很难将大刘的文字和脑洞完美地呈现在屏幕上,没有丰富的经验、没有足够长的周期、计划和充足的经费,制片公司很难做好《三体》的IP开发。
其实,不止《三体》如此,很多大型、复杂的影视项目都会遇到类似的问题。大型影视项目往往要耗费极长的周期,在漫长的开发周期中,充满着不确定性,很多项目不要说像三体这样屡屡“跳票”,可能没能走到半途,就因为种种问题彻底夭折。
而从刘慈欣作为作者的利益而言,早年他可能过于草率地低价转让了《三体》版权。
十年以来都没有传出大刘收回《三体》权利的消息,我们猜测他已经把三体的权利一股脑全部转让给游族了(或者至少是授权了相当长的许可期限)。
在这种情况下,无论项目好坏,他也都永远丧失了对改编作品的控制。
《三体》的改编像现在这样杳无音讯的时候,他不能叫停项目,无法按目前的市场价值为《三体》另觅制片方;如果《三体》未来有朝一日成功实现影视化票房大卖,他也没办法从中分得更多利益。
2、拿什么拯救你,大刘的《三体》?
是否有办法避免上述问题——既能减少制片方因影视项目的风险而遭受的损失,也能保护作者的利益、推动影视项目的完成?
实际上,好莱坞有一套版权许可/转让的交易机制值得借鉴,这就是Option Agreement(期权协议)。
所谓Option,即期权/选择权,就是用来解决IP开发中的长期性和不确定性问题,也能更好地保护制片方和作者的利益。
如宋海燕教授在其所著《娱乐法》(p185)中介绍的:
“在影视领域,期权是指影视公司通过支付一笔期权费用,获得在未来特定期限内独家开发拍摄该剧本的权利。
制片公司在期权协议所规定的期限内,需要进行影片融资、雇佣导演及主要演员、开发剧本及其他拍摄的前期工作。
在期权期限到期时,如果制片公司仍无法找到足够的投资或者已经失去拍摄的兴趣,那么制片公司可以选择放弃拍摄该作品的期权”。
如上所述,期权只是确保制片公司在一段期限内(一般不会太长,可能几个月或者一两年左右)的独家开发权利,而不能算是向制片公司完全地许可改编权,因此,期权费用一般较低,可能只占最终许可费用的十分之一,对于制片公司而言,即便开发不成收不回期权费用,制片公司的损失也不高。
而如果期权到期时,制片公司已经做好了各方面的拍摄准备,认为自己有能力完成全片的拍摄,就需要向作者支付全额购买价格(purchase price)。
在期权协议中,作者还可以要求将购买价格和电影的总预算甚至是电影的票房挂钩,可以要求购买价格的金额要相当于电影总预算的一定百分比,也可以要求自己要分得相当于电影总票房一定百分比的分红。
这样能够确保作者在影视化确有可能完成的情况下才作出真正的许可,并且可以取得与影视化价值较为相当的版权费用。
可以想见,一方面,期权协议的交易模式能够督促制片公司及时激活IP,积极为IP的影视化做准备,而不会出现长期持有IP迟迟不出成果的情况,否则,期权期限到期时,作者就将收回权利。
而另一方面,如果期权期限到期时,制片公司确实没有准备好,也只是损失掉较低金额的期权费用,而作者也能收回权利再去寻找其他有实力的制片公司,以确保总是以更高的价格把权利卖给真正已经做好准备的制片公司。
如果当年大刘选择了期权协议,而不是一股脑把权利全部转让出去,那么,游族影业就有在项目初期适时退出、及时止损的机会,刘慈欣也就有重新赋予《三体》影视化以新生的机会。
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只希望流浪地球的成功能够为中国科幻文学和电影都打入一记强心针,也为同为刘慈欣原著的《三体》电影的制作获得更多关注和支持,令观众们有机会早日在大银幕上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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